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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校园 拒绝校园暴力

来源:教育网站   发布时间:2013年5月28日   点击:1921次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不无忧虑地发现,原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杀人等词联系在一起。所谓的"校园暴力"是近年来在教育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主要是指发生在学生当中的拦路勒索、敲诈、抢劫、欺侮等行为,通常还会伴随着暴力威逼的方式。这种现象会发生在本校学生之间,也会发生于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在学校和家庭、社会中造成了极不良的影响。
一、校园暴力案例展示
案例一:2004年12月31日,《法制晚报》报道:因为心里不爽,6名未满18岁的职高女生竟然通过扒光衣服用烟头烫、往嘴里弹烟灰、逼人吃烟头等方式对一名女生凌辱殴打了4个多小时。
案例二: 2005年1月11日《当代生活报》消息,南宁桂宁小学学生小聪(化名),脸上被老师划了五六道口子,划痕清晰,主要集中在左眼外侧的太阳穴和脑门上。事件的起因是因小聪在早读时玩耍,"恨铁不成钢"的数学老师为了让他警醒,用圆珠笔在他脸上画熊猫眼所致。
案例三: 2006年11月17日,西安南郊某中专学校的一名16岁女生林某,被两名女同学在宿舍内脱光衣服殴打两个小时。被打原因很简单,只是被打人者怀疑与其喜欢的男孩关系好。两女生用烟头在林娜肩膀上烫,又用仙人球扎其胸部。又让林娜光着身子蹲在凉台上,不时用拳脚踢打。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她俩又说唱一首歌还一件衣服,要不然就把衣服从楼上扔下去。18日凌晨零时40分左右,林娜带着满身伤痕回到自己4楼的宿舍。
二、校园暴力的特点
"校园暴力"一般说来具有以下特点:
1.动机简单,主要是经济原因。由于越轨主体通常是未成年人,不具备经济独立的能力,但受到社会的影响,又开始片面追求物质享受,二者矛盾是诱发"校园暴力"的动机之一;
2.由于"校园暴力"的实施者一般都比较讲究"哥们义气", 常常会成帮结伙,相互效仿,利用学生放学、午间休息、课外活动等学校管理无法达到或是管理薄弱的时段进行。而且被害学生还受到威胁而不敢向学校、家长报告或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因而"校园暴力"具有较强的传导性;
3."校园暴力"实施具有连续性。由于被害者不敢报告,对方一旦得逞,尝到"甜头",经常会对同一人连续敲诈勒索,形成连续伤害;
4.手段残酷,不顾行为后果,具有恶意性。"校园暴力"通常是一种对他人在经济、人身权利上的恶意侵害,目的在于通过胁迫以得到物质(经济)上的利益;
5.突发性和流动性。"校园暴力"的选择的对象一般是突发性选择的,常常由于看某人"不顺眼"而一触即发,因而也就决定了它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具有流动性的特点。
三、"校园暴力"的成因
1."校园暴力"行为越轨的主体和被侵害的客体的心理不稳定性和自我不可控性。
由于"校园暴力"的行为越轨的主体和被侵害的客体都是学生,都是青少年,其行为就不可避免地受到青少年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以及青少年的所处社会地位的影响。青少年从年龄上来讲,是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认识还很模糊;从法律上来讲,由于其未成年,就不是法律量刑的对象;从社会上来讲,他们还没有经济自给能力,经济上不能独立自主,生活上还要依赖父母;从心理上讲,青少年正处于"第二次断乳"时期,心理上还不稳定。如理想和现实的矛盾、欲求与道德规范的矛盾、希望独立自主和不得不依赖父母的矛盾、自我估价和别人对自己的估价的矛盾等。这些矛盾和内心冲突一旦得不到缓解,往往会动摇他们的信念,乃至于激发成对社会现实的逃避或攻击;从生理上讲,由于生理的发育成熟和性意识发展,青少年已经出现性的觉醒,生理上性的欲求同社会道德规范形成了激烈的冲突,这种冲突如果不能在正当的活动和兴趣爱好中得到消解,就常常通过越轨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中释放出来。
2."暴力文化"和社会环境的种种负面影响直接促使了校园暴力的产生。有报道显示:校园暴力犯罪呈现出团伙化、暴力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的特点。他们作案前有预谋,整个过程之周全、手段之残忍,让成年人都叹为观止。他们是从哪儿学到这些"知识"的?答案出乎意料又不出所料:正是一些小说和影视剧甚至是新闻报道教会了青少年如何犯罪!一些出版物甚至某些新闻报道,为了追求所谓的"效果",将犯罪分子的犯罪过程描写得格外详尽。什么手段、什么药物、案后现场如何清理......应有尽有,一清二楚。据一些省、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过不良文化的影响;暴力型和奸淫型少年犯中,90%以上看过凶杀、暴力、淫秽录像和黄色书刊。
3.从某个角度来看,"校园暴力"是学校长期以来应试教育的恶果。由于长期在应试教育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的各项工作,使得学校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将大量的精力投注到智力的培养上,而忽视了诸如道德品质、人生理想、生活能力、审美能力的培养。教师对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偏爱有加,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后进生却采用了错误的态度,有的使用驱赶的手段,治标不治本;有的没有深入探讨教育的方式方法,浅尝辄止,这些使得在形式上班级的学风似乎有了改观,但实际上是将班级学生明显地一分为二,分为两种受到不同待遇的阶层;将本来是潜在的行为越轨的主体和被侵害的客体明确化,将学校教育失败的后进生推到了社会,留下了社会隐患。
4.家庭教育的缺少和误导。现在的学生在家庭中大多是独生子女,"四星拱月"或"八星拱月"的情况屡见不鲜。家长的过度溺爱,容易造成子女的狂妄自大,而且,由于家长对子女的要求有求必应,也容易使得子女认为"凡己所欲,己必得之",产生对钱物的独占欲,以自我为中心,自私、目无尊长。一旦看到别人拥有某个东西,就想占有它,得不到就会使用暴力和其他非法的手段来获取;发现别的同学的成绩或其他方面超过自己,而自己无法超越他,往往会采用极端手法来达到心理平衡。其次,家长的影响和误导以及错误的人才观也是造成"校园暴力"的原因之一。目前,由于社会情况较为复杂,学生家长为人处事的态度因人而异,对子女的影响极大。从处理类似事件的经验来看,"校园暴力"屡犯者,往往是在某一方面对其家长的模仿;另外,由于家长对学生的偏爱有加,总是惟恐子女在外受到欺负,对自己子女欺负别人却认为是有本事,就会给学生一种误导,以为欺负别人总比被别人欺负好。至于家长常常单纯以子女的成绩来看待子女的成长,而忽视了对子女的学习、生活、娱乐以及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这其实也是造成"校园暴力"的隐性因素。
5.受害学生的软弱和退让。那些施行"校园暴力"的不良少年往往在做坏事时都是心虚的,他也害怕受害者向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但"校园暴力"屡禁不止的原因常常也就在于受害者的忍气吞声,企图"破财消灾",但往往适得其反。
四、"校园暴力"的防范
  对于日趋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应该考虑到这不仅仅是教育一方的原因,而应把它放在社会大背景中去考虑。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出发加以整体上的考虑,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形成一个整体网络,共同防止校园暴力的发生。
  1.学校方面:(1)加强学校道德教育工作。首先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各级教育部门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师德建设,选拔和任用有爱心、有责任感、正义感的教师到第一线工作,要根据学生、教师、家长的反馈信息及时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评价,奖优惩劣,努力形成尊师爱生的教育观念,帮助老师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最大可能地实现教育目标,从而避免因老师在认识上的局限性而导致其采取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加强《教育法》等法律文件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在保证法律精神深入人心的基础上,对于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以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现已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应大胆改进教师制度,使教师能进能出,对那些品质低劣、不能为人师的,要及时将其淘汰出局。其次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行为的诱惑和侵害。培养学生形成优秀道德品质,养成良好道德习惯,把社会公德的规范内化为自觉的行为。(2)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关键在于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使学生将法律与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融为一体。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他们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3)开设心理咨询,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现在许多学生由于长期处在应试教育和竞争的压力下,心理负荷沉重,长期受到压抑却得不到释放和疏导,很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出现偏激行为。因此,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学校不仅要给学生正面教育,也要教给学生抗暴御辱的道理和方法。美国教育界不否认社会存在犯罪,存在罪恶,他们认为教给学生基本的生存防范意识,生存逃生技能,是教育者义不容辞的工作。我们应该教给学生在面对暴力时的策略与勇气、遭遇暴力以后应该如何对待等。如面对高年级同学以及校外人员的侵害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汇报;对于老师的侵害要及时向父母和学校领导汇报;对于严重的侵害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教给学生应对危险的方法,帮助学生学会生活,适应社会。
2.家庭方面: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小孩的成长,对小孩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强化家庭教育职能,增强父母教育子女的责任感,重视父母对小孩的早期教育,培养健全的人格。
3.社会方面: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加大对不良现象和不良风气的打击力度,避免传媒的不良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总之,校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我们的家长、老师,以及社会各界不妨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言行诠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争做小孩们效法的榜样,共同努力为小孩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唯有如此,出现暴力及混乱的校园才会恢复应有的宁静,国家、民族与未来才会更加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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