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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系统召开2015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会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日   点击:1458次

近日,昆明市教育系统2015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全面开展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各级会议和文件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已结合实际,于8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这次大检查持续一个月,以学校自检自查,县(区)级专项检查和市级抽查的形式进行。届时,市教育局将组成5个督查组进行督查。

彻查隐患不打折扣

全市教育系统要扎实做好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做到"四个一",即开学前一周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开学后一周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每学期最后一周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措施,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落实校长的第一责任。对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不作为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学校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每一个岗位、每一项细节,并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禁推诿扯皮、搞形式、走过场。

开学后,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统筹协调安监、公安、交通、消防、卫生、文化、地震、纪检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防踩踏、文化娱乐场所(网吧)、防范和处置邪教、防恐怖袭击等专项整治行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8000余万建设校园安全能力

今年以来,全市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协调,各部门间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切实加大保障力度。

目前,昆明市校园安全工作从机构设置到人员补充、从隐患排查到问题整改、从制度制定到经费保障等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落实都有了大的突破和变化。2015年全市各县区校园安全建设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总金额达8000余万元,专项用于校园安全能力建设。值得一提的是,校园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市教育局把各级各类学校纳入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明确9项评定标准和A、B、C、D四个等级标准。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增加。同时,明确了评定程序和风险级别确认和升降相关工作,这对全市教育系统实行差异化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如此,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主观认识的不重视、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工作措施的不到位,是诱发和引起校园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任何熟视无睹、置若罔闻、疏于防范都可能付出巨大而惨痛的代价。 "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工作预案,多一分责任,学生就会多一分安全;工作中多一分细心,学生就会多一分呵护。"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在积极推进县区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还将继续计划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典型学校50所,力争申报创建省级"平安校园"10所。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形成一批校园安全管理的典型示范学校。

市教育局表示,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强化认识、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督查,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努力把全市的中小学校都建设成为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的和谐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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